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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有关负责人就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答记者
发布时间:2009-02-27   点击次数:
核心提示

  前不久,总政治部印发了《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有关消息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军内外对此广泛关注、反响强烈。近日,本报记者就广大干部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总政治部干部部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答:党的十七大着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对加强军队干部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胡主席强调要调整改革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军委把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作为军队改革的重大课题之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加速推进,我军使命任务的不断拓展,为改进选人用人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部队广大官兵对端正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度寄予了很高期望。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践看,科学规范的程序运行机制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选人用人程序还存在原则笼统、弹性较大、扩大民主不够等问题,亟待规范完善。因此,制定下发这个《规定》,是中央军委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选准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军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研究起草文件的简要过程和把握的主要原则。

  答: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调整改革,是新形势下改进创新政治工作的具体实践活动。根据军委部署要求,去年上半年,总政在3个军级单位进行了试点,并针对选人用人重难点问题组织了3次集中研讨活动,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理清了思路、拿出了对策。下半年,在总结试点研讨成果、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定》文件稿,之后专门征求了各大单位党委意见,提交全军大单位党委书记座谈会讨论。在此基础上,军委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修改,经胡主席批准后,《规定》正式印发部队试行。应该说,这个《规定》是经过反复探索实践和研究论证形成的成果,是全军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研究起草文件过程中,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坚持我军根本原则制度与探索具体实现形式结合起来,二是把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与确保部队集中统一结合起来,三是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勇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四是把保持我军特色与学习地方、借鉴外军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改革实施的主客观条件,积极稳妥推进,保证正确方向。

  问: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规定》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规定》着眼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度,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强监督为重点,围绕后备干部选拔、干部任用提名、听取群众反映和党委研究决定等四个关键环节,细化程序步骤,明确规则要求,提出了许多改革举措。比如,选拔后备干部时实行较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由政治机关差额形成人选方案;干部任用提名时组织民主推荐、听取常委意见;党委研究决定后备干部和干部任用时,明确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等等。这些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和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再比如,规定干部任用实行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听取群众反映制度,这样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选拔任用机制与管理监督机制统一起来,从而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准确。

  问:将民主推荐纳入选人用人程序,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大家比较关注的是,如何保证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真实性,如何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

  答: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环节。这些年部队在这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实践,取得了有益经验,总的看效果是好的。但也存在确定参与范围不合理、组织实施不严密,甚至出现拉票、投感情票等问题,影响了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真实性。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民主推荐的科学真实。

  一是要科学确定范围。由于岗位空缺、单位类型等情况存在差异,《规定》对参与推荐范围只作了原则规定。各单位应根据推荐对象的职务等级、工作涉及范围和参与者对推荐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等因素确定,使参与范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科学组织实施。比如,要详细介绍推荐对象情况,让参与者充分知情;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大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明纪律,对拉票、授意、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科学筹划设计,避免反复测评、重复推荐。

  关于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总的是既要充分尊重群众公论,又不能搞简单地以票取人。一方面,由于各单位情况和参与范围不一致,推荐得票有的比较集中,有的可能比较分散,但都要贯彻和体现推荐结果排名靠后的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不得提升使用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对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考评情况和各方面推荐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人选方案,不能简单地按照排名顺序,谁得票多就用谁。对于那些作风扎实、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即使推荐得票不很靠前,也应积极提拔使用,以体现正确用人导向。

  问:选拔后备干部和决定干部任用两个环节都提到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对此是怎样考虑的?贯彻执行中如何把握?

  答:根据有关规定,党委表决干部任用事项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三种方式。目前,大多数单位采用口头和举手表决方式,无记名投票用的比较少。为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方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规定》明确选拔后备干部和决定干部任用时,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这样做,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考虑到军队选拔任用干部的特殊性,以及各单位在任免权限、单位性质、班子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规定》没有对实行这一表决方式作硬性规定。比如选拔后备干部,考虑到这个环节不直接涉及干部任用,不少单位已经作了积极尝试,效果比较好,因此,《规定》提出一般运用这一方式来表决。党委决定干部任用时,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表决三种方式都可以用,具体采取哪种表决方式,由正副书记征求常委意见后确定。

  问:听取群众反映环节的有关规定与地方实行的任前公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为什么要把这个环节放在党委研究讨论之前,而不是像任前公示一样放在党委决定之后?

  答: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听取群众反映制度,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重要创新举措,目的是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把干部选准用好。将听取群众反映的时机放在提交党委研究讨论之前,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让群众有序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可以使党委用人决策更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度;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前移监督关口,依靠群众有效监督,减少用人失察失误;三是体现军队更强调集中统一的特殊要求,切实维护党委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问:最后,请谈谈学习贯彻《规定》的总体考虑。

  答:学习贯彻《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军干部工作的一件大事。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和广大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文件,有针对性搞好舆论宣传和政策释疑,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胡主席和军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抓好专题培训,突出团级以上党委和政治机关、干部部门这个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集中培训,将《规定》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院校教学内容,使各级党委领导熟悉政策,政治机关精通政策,不断提高运用《规定》开展工作的具体能力。三是严格履行程序,干部任用事项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不研究、不呈报、不审批,使程序规定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成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保证。四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在坚持《规定》明确的原则、程序和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特点,进行细化、具体化,搞好政策制度的总结完善。五是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矛盾问题,总结推广部队新鲜经验。我们相信,通过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必将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记者 赛宗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