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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06—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07-08-03   点击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苏州市2006—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

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能够适应苏州“十一五”发展和“两个率先”要求的女干部队伍,使我市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1.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至少各有1名女干部。

2.市、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会、共青团等群团机关领导班子要优先配备女干部。

3.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4.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中1名女委员,村党组织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5.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县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

6.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单位,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7.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20%,男女后备干部的使用比例相当。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一2008年,    各县级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保持至少1名女干部;95%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60%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至少要各有1名女委员:50%的市及县级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第二阶段,2009—2010年,全面实现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

二、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1.要以换届调整为契机,及时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抓住2008年市、县级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利时机,按照新的工作目标加大女干部的使用力度,提倡和鼓励在一个班子中配备多名女干部,坚持做到人事安排方案中女干部达不到要求的不上报;对上报的人事安排方案中女干部的配备情况,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调整时,也要按照新的工作目标配备女干部,让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2.要进一步改进选拔方法,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下,根据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在选拔任用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采取适当倾斜的政策,做到“四不四优先”,即能够直接使用的不搞过渡,能够胜任实职的不安排虚职,能够委以重任的不放在一般性的领导岗位上,能够破格提拔的不搞按部就班;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女干部,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中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

3.要突出重点,加大党政正职女干部的选拔力度。对政治素质好、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程度高的女干部,要敢于放到正职领导岗位上;对有发展潜力,暂且缺乏全面领导工作经验的女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先安排担任常务副职进行锻炼,成熟后再提拔到正职领导岗位。

4.结合平时领导班子调整,做好经常性选拔女干部工作。平时干部调整时,对优先配备女干部的党委、政府部门要优先考虑选配女干部,空出的女干部职数要优先配备女干部,特别是在女干部因退休或其他原因调整时,要事先考虑接替人选,保证及时补充女干部;对领导职数已满又缺女干部的班子,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补充女干部。

(二)进一步拓展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渠道

1.建立优秀女性人才信息库。各级党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女性人才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并在推荐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类女性人才库,储备各级各类优秀女性人才的基本信息。

    2.加强对优秀女性人才培训。各级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妇联根据女性人才的具体情况,适应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全面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女性人才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

3.加强对优秀女性人才的培养锻炼。要舍得把优秀女性人才特别是年轻的女性人才放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敢于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经受考验,在使用中加强培养。采取下派挂职、任职和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加大实践锻炼的力度,着力提高女性人才的适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要注意挑选优秀女大学生、研究生到基层艰苦环境中锻炼。

(三)进一步优化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探索,着眼于从制度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起有利于女干部快速成长和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

要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选拔优秀女干部。在各级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中,要积极鼓励优秀女干部敢于竞争、参与竞岗,在岗位竞争中脱颖而出。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拿出一定的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跃上新台阶。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定期讨论研究,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规划实施和任务落实。要主动征求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女性人才推荐、女性人才库建设、女干部的培养教育等工作,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聚集各类优秀女性人才和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在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女干部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关心支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共青团、工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