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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市“十佳”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6   点击次数:

 


各市、区委组织部,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6~2010年苏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先锋工程”,根据年初基层党建工作安排,今年“七一”前夕,市委将评选表彰苏州市“十佳”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现就做好有关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

坚持逐级推荐、充分酝酿、好中选优、群众公认原则,在全市选树一批体现时代特色、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基层党建典型,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评选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十佳”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十佳”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十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各10个。

三、评选表彰要求

推荐表彰对象必须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两个率先”进程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绩,走在全市发展前列;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富有特色、成绩显著,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清廉,主要负责同志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在全市乃至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地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选表彰方法

1.以各市、区为推荐单位,采取逐级推荐、组织部门牵头考评、党委审定的办法,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自下而上做好推荐工作。“十佳”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各市和吴中、相城区各推荐2个候选单位;“十佳”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平江、沧浪、金阊区各推荐2个候选单位,其他市、区各推荐1个候选单位;“十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张家港、常熟、昆山市各推荐2个候选单位,其他市、区各推荐1个候选单位。以上候选单位各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于5月28日之前报苏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2.市委组织部将通过苏州党建网网上投票、发放评议表、综合考评等途径对各地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遴选,综合各方面情况报市委审定后,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文章来源:苏州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