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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党组织中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7-05-11   点击次数:
关于在全区党组织中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场党(工)委,区级机关各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各区直属企业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根据区委《2006─2010年吴中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吴委发〔2006〕1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村、社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围绕区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坚持一手抓巩固提高,一手抓探索创新,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选树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十一五”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名额
在全区选树40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分别建立10个村(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和10个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一批基层党建新亮点。
  三、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条件
  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的目标要求,深化各个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
  村(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条件是: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在农村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员队伍带头创造财富、带领群众致富、带动一方共富的能力突出,效果明显,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活动正常,党员服务中心设施健全,功能齐全,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在本地区具有示范、标杆作用。
  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条件是: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管理实行网格化。社区成立党建联席会,工作有效开展。社区与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共建率达100%。党员服务中心(站)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队伍稳定,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熟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在本地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条件是:机关党建工作有活力,围绕创建“服务型”、“学习型”、 “创新型”、“实干型”、“清廉型”机关,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服务效能快捷。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工作机制健全。党建阵地布局合理,机关党组织活动正常,积极参加各项主题实践活动。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条件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班子团结协调,党员活动室设置合理、规范,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工会、群团组织健全,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成效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考核评审的办法
  农村、社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采取逐级申报、分级考核的办法确定。考核评审的程序是:
  1、各党(工)委在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创建对象,落实创建措施。
  2、农村、社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基层党组织进行申报,有关党(工)委负责组织自查自评,并进行审核推荐。在此基础上,于5月底前,填写《苏州市吴中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及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报区委组织部。
  3、区委组织部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农村、社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单位。
  4、12月份,区委组织部结合年度组织工作对农村、社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经考评确定为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由区委组织部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省、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创建,由区委组织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情况组织申报,并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各党(工)委结合实际,开展本级各类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组织领导
  1、明确创建职责。各党(工)委要将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全力组织实施。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把联系点培养成示范点。要抓好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
  2、制定活动规划。各党(工)委要认真调研分析目前各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状况,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争创方案。方案要切合实际,实出重点,力求实效,整体推进。
  3、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工)委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党建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党组织,要指导他们从实际出发,不断创造新特色、新优势;对中间状态的党组织,要指导他们针对薄弱环节寻求重点突破,尽快达到“五个好”的标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要排查原因,找准突破口,加大整顿帮扶力度,改变后进面貌,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苏州市吴中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2007年4月23日
 
 
 
 
 
 
 
 
 
 
 
主题词:组织建设 党建工作 示范点 方案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
                                    (共印50份)
 
苏州市吴中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类别
□村(农村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   
□非公企业党组织     □机关党组织
党组织及党员
基本
情况
党组织全称
 
成立时间
 
隶属关系
 
下属党组织数
  
党员人数
 
党务
干部
基本
情况
党组织书记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任现职时间
 
所兼其他职务
 
联系电话
 
有否专职副书记(党务干事)
□有       □无
近3
年党
组织
所获
荣誉
 
 
 
 
 
 
 
 
 
(工)委
 
 
 
 
 
(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区委
组织
部意
 
 
 
 
 
(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1、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在工作情况中要注明企业全称、企业性质、企业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金、年营业额。
2、本表一式2份,于5月底前交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