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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07-04-05   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2006-2010
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党(工)委,区级机关各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各区直属企业党委:
现将《苏州市吴中区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2006年11月29日
 
 
苏州市吴中区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吴中区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全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富民强区、构建和谐吴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06-2010年,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每年发展新党员650名左右,并基本稳定在这一水平。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45%以上;35岁以下的达到75%以上;妇女达到30%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55%以上。每年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新党员占总数的15%以上。
    根据上述目标要求,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发展新党员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保持数量的相对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之间的计划数与实际发展数之间的浮动比例要力争控制在10%以内。在新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以及生产工作一线分布等方面,已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努力保持稳定,防止出现反复;尚未达到目标要求特别是差距较大的,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党员队伍的长远建设,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抓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围绕改革发展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努力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有文化、有专长、“双带”能力较强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和村级党组织后继乏人等问题。二是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有权威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严格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发展质量;继续在中学生中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并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学生党员有效衔接起来。
    2 、勇于创新,积极做好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主动适应我区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着力解决在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问题,不断壮大这一领域中党的力量。注重在非公经济组织员工中,特别是在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要采取领导挂钩、党团共建、党工共建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办法,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吴组发[2006]6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发展的“一二三”工程,即:凡职工在50人以上的无党员企业和职工在100人以上的无党组织企业,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确定2名入党积极分子,吸收3名入党申请人。坚持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或从业人员在50至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为重点,到2007年底,力争全区90%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数达到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要求,并保持这一比例的逐年增长。同时,要按照“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求,积极做好在个体户、私营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3、拓宽源头,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转变观念,变“等上门”为“引进门”,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党外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和完善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其他群众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拓宽“推优”渠道,加大“推优”力度,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认真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从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各党(工)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信息库,定期梳理分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
    4、严格制度,积极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证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降低标准,确保预审制、公示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把好“三关”:一是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手续关。防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时间不足、确定程序不规范、政审对象不全和政审材料简单等问题出现。二是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质量关。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防止把群众意见较大的人员列入培养对象。三是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结构关。以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结构优化保证新党员结构的优化。要切实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既不能随意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也不能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四、组织领导
    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分类指导,注意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要结合年度目标要求,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参照近几年发展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状况,科学、合理、慎重地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各党(工)委要向区委组织部总结上报当年发展党员情况。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五个好”的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强基工程”。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开创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