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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04-04   点击次数:
关于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各镇、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全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这条主线,通过实行系统科学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监督约束和保障激励等制度,对村干部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年富力强、素质优良、奋发有为,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村干部队伍。
1、提升综合能力。着力提高村干部把握大局、带领致富、改革创新、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村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80%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具有较强的“双带”能力,60%以上的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成为农民群众致富的带头人。
2、优化年龄结构。建立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逐步形成以35至45岁为主体的村干部队伍。每村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并按1:1比例配备村级后备干部,其中村党组织书记的后备人选应保持1:2的比例。
3、提高文化素质。加大在职培训力度,用三年的时间使45岁以下的村干部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95%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村级班子
(1)合理设置村干部岗位和职数。村干部主要指村两委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定工干部和非定工干部两类。定工干部的职数和人员按区有关文件,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确定。各镇、街道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提倡交叉任职。村干部的岗位和职数原则上根据村规模的大小核定。村干部岗位一般设村党组织正副书记、村委会正副主任、村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民兵营长、治调主任、计生干部等,可以兼职。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村干部不超过7名,3000至5000人的村原则上村干部不超过9名,5000 人以上的村原则上村干部不超过11名。
(2)明确选拔原则和任职条件。选拔村干部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的原则。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度高;能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致力发展村级经济,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工作。村干部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其中村主要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下同)新任职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留任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
(3)严格选拔程序。选拔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各类组织的法规、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公开条件,由镇、街道党(工)委决定村干部人选的基本条件、选拔方式,并向群众公开;民主推荐,根据各类组织的法规和章程,通过个人报名和党员、群众及组织推荐等形式,确定村干部候选人;组织考察,按任职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察;依法选举,按照有关法规、章程的规定,在相应范围内组织民主选举。同时,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干部档案,对凡新录用的村干部都要统一填写村干部任免登记表(另发),任免表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建档保管,村党组织书记的任免表需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拓宽选拔渠道。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采取多种形式选拔村干部,进一步拓宽村干部选拔途径。一是内举。从本村的知识青年、退伍军人、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分子担任村干部。二是回请。把本村在外务工经商、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请回村担任村干部。三是外聘。突破在本村纯农户中选拔村干部的局限,把村干部选拔范围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业,重点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层骨干、党务工作者中进行选拔。从企业选拔到村任职的村干部,如在原企业有股份的可予以保留,但工作要到位。四是下派。从区、镇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骨干,特别是中层后备干部中,选拔优秀人员到村挂职锻炼,条件成熟的可直接担任村主要领导。机关、事业单位的下派人员,在其担任村干部期间的人员性质、编制、工资待遇不变。五是公招。积极而又稳妥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经常化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的竞争机制,提倡和鼓励招聘大学生进村工作,力争通过二至三年的时间全区各村都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今后各镇、街道也可根据各地所需,通过区人才中心等渠道,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进村工作。
(5)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逐步打破个人的身份界限、行业界限和地域界限,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大胆使用工作创新、作风民主、群众信赖、党性强、懂经济、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企业党员业主或其他经济“能人”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要果断调整思想观念陈旧、工作平平、缺少锐气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在选拔方式上,要在“两推一选”的基础上,逐步试行“公推直选”村级党组织书记,营造公平、民主的氛围。同时,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防止和克服重使用轻教育的倾向,着力加强村“一把手”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和帮助他们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养成勇于开拓创新,坚持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
2、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建立分级培训村干部责任制。区委组织部负责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区民政局负责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其他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培训。
(2)积极实施村干部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岗位培训制度,形成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村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专项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有计划地组织45岁以下的村干部进行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学历培训。
(3)加强村干部培训基础建设。要切实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大力加强区、镇两级党校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选择一些先进的村、厂作为村干部的实践培训基地,组织村干部到“示范村”或先进企业实地考察学习。要按照有关规定,把村干部的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的岗位目标管理
(1)考核内容。村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引导和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各镇、街道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考核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2)考核方法。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
(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4、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1)规范村务民主决策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要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帐镇代理制,探索建立会计和现金保管员分设制度,严格把好会计审核关,积极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并及时做好村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实行诫勉谈话、引咎辞职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道党(工)委实施诫勉谈话: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或反映;工作能力和工作岗位有差距;责任心不强,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自身要求不严格,群众意见较大;年终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达不到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引咎辞职:不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工作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治村无方,业绩平平,上任3年内未能改变该村面貌或村面貌改变不大;有以权谋私行为,群众反映较大;有违纪违法等方面问题;民主测评连续两年称职以上票达不到60%。对有过错须引咎辞职但未主动提出的,镇、街道党(工)委应责令其辞职。
5、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1)健全和完善村干部报酬机制。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在全区实行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统筹的实施意见》(吴委办[2003]54号)文件精神,村定工干部的基本报酬继续实施区、镇、村三级统筹,继续实施村定工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区有关规定,确保及时足额兑现村干部报酬,切实保障村干部待遇。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把其他村干部也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同时,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到龄离职村干部的保障工作。
(2)健全和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关心、爱护、支持村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一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村干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要及时总结,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进行宣传;对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年轻村干部,要优先提拔进入镇级领导班子;对任职时间较长、工作勤奋、成绩显著的村干部,可采用适当方式使其享受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经济待遇;对下派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晋升职级。二要从工作上关心爱护村干部。要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保护好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坚决制止各种打击报复村干部的行为,触犯法律的,必须依法处理。三要从生活上关心爱护村干部。要根据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定期提高村干部的报酬标准;探索建立退线、退职、离职村干部集中管理制度,组织他们协助参与非公经济、社区党务和其他工作。
(3)健全和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要高度重视解决村干部源头不足的问题,努力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村级后备干部按1:1的比例配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按1:2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的任职条件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在25-3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各镇、街道要将一些在村、企业表现突出、有潜力的年轻人才选拔到村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建立健全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察,并及时调整和充实。要有计划地对后备干部进行培训,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镇(街道)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各方面能力的锻炼,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边育边用,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
四、组织领导
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明确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区委组织部将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