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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示范站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0  点击次数:
 
 
 
吴组通〔2006〕9号
 
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示范站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党工委:
  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加强对我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的管理,达到“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目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示范站点创建活动,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立远程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以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成效为目标,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拓展教学资源建设、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组织管理为保障,全力抓好“管、学、用”工作,确保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二、目标要求
  1、基础设施完善。站点设备配套设施齐全,达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和桌椅配套要求,场所卫生整洁,能满足党员群众学习需求;设备保护、运行良好。
  2、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站点管理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及时了解学习需求,反馈教学信息,能够熟练操作各项远程教育设备,及时下载、选择、更新、存储远程教育节目,能够排除简单的设备故障。
  3、技术保障有力。镇(街道)、村(社区)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能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网络维护到位,设备故障能及时排除,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有保障。
  4、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规范上墙。“三簿一册”健全并记录真实、完整;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及时,并做好维修记录;党员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参加远程教育学习的积极性较高;能够根据党员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时间,保证学习效果。
  5、学习效果明显。党员干部群众从远程教育中确实受到了教育,学到了致富经验和技术,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有创新,工作作风有转变;党员干部科学文化素质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步骤
  1、摸底申报。各镇(街道)接通知后,对各站点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各站点的管理运行情况,确定创建示范站点名单,并及时申报区委组织部,每个镇(街道)创建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的个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该阶段工作要求在4月10日前完成。
  2、规范建设。各镇(街道)要根据示范站点创建要求,督促帮助各创建单位进行规范建设,并建立健全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点带面,确保远程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该阶段工作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
  3、考核命名。各单位要对各自确定的示范站点创建单位进行初步考核,以确保示范站点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在此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进行命名授牌。该阶段工作在5 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示范站点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联系指导,并明确专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加强经常性指导督促,对组织开展活动不力或示范站点管理运行不正常、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与年度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挖掘、培育、总结示范站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取得以点带面的实际效果。
 
  附:吴中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示范站点申报表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2006年3月30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 农村党员干部 示范站点 通知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6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