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文明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列顾玉琪同志之后),免去越溪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军同志任兼任木渎镇政协工委主任,不再担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冯印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许军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组织人社局局长,不再担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钱军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不再担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张伟忠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免去木渎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主任职务;
陈德明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木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投标中心)局长职务;
顾国培同志任木渎镇党委委员,免去区委办副主任职务;
王华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免去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正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免去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戴水清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木渎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王青同志任木渎镇纪委副书记,免去木渎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任怡同志任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免去开发区财政分局副局长职务;
郁红方同志任木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投标中心)局长,免去木渎镇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俞剑英同志任木渎镇农村工作局局长,免去木渎镇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孙德群同志任木渎镇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民同志任甪直镇人大主席,免去甪直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王晓刚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陈琴明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免去高新区(筹)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吴婧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免去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惠红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甪直镇副镇长职务;
陈东海、周敏同志任甪直镇副镇长;
王国正同志任甪直镇纪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朱学新同志任甪直镇总工会主席,不再担任甪直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徐卫东同志任胥口镇镇长,免去胥口镇纪委书记、政协工委主任职务;
韩江同志任胥口镇人大主席,免去区发改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委员、统计局局长职务;
陆文洪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不再担任胥口镇副镇长职务;
沈志枫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区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顾娟英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列王京同志之后),不再担任区妇联副主席职务;
李莉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胥口镇副镇长职务;
沈建康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胥口镇总工会主席职务;
陈旻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木渎镇党政办主任职务;
邱少春同志任胥口镇纪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顾建国同志任胥口镇总工会主席;
王炳泉同志任胥口镇副主任科员;
徐雪棣同志任东山镇党委书记;
莫玉方同志任东山镇人大主席,免去东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毛曦雪同志兼任东山镇政协工委主任;
蒋吉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区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汤卓献同志兼任的东山镇政协工委副主任职务;
杨忠星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委员;
张炜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委员,免去区卫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洪建华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委员;
顾华军同志任东山镇副镇长,免去东山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马群霞同志任东山镇副镇长,不再担任东山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葛炜同志任东山镇纪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盛福根同志任东山镇副主任科员;
顾强同志任临湖镇党委书记、兼任太湖农业园党工委书记,不再担任临湖镇镇长职务;
朱艳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任太湖农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团区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区青联主席职务;
李少雄同志任临湖镇人大主席,免去临湖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徐建军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临湖镇纪委书记职务;
朱华平任临湖镇副镇长;
仉勇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列朱华平同志之后),免去区委农办副主任职务;
李文华同志任临湖镇副镇长,免去临湖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陈志强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免去区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唐奕同志不再担任临湖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张剑虹同志任临湖镇副主任科员;
许文清同志任光福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张兴娣、吴建卫同志任光福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光福镇副镇长职务;
樊建明同志任光福镇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度假区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徐华军同志任光福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徐海忠同志任光福镇副镇长,不再担任光福镇人大副主席、工会主席职务;
浦孝东、朱秋耀同志任光福镇副镇长;
柴彩兴同志任光福镇工会主席;
李全民、府洪琦同志任光福镇副主任科员;
谈建强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金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免去临湖镇党委书记、委员、兼任的太湖农业园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黄雪峰同志任金庭镇人大主席,免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庭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金庭镇副镇长职务;
徐敏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金庭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西山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金庭镇副镇长职务;
徐晓军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纪工委书记、金庭镇纪委书记;
顾丽明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庭镇副镇长;
徐菊芳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委员、金庭镇党委委员;
陆军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委员、金庭镇党委委员,免去区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王华刚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委员、金庭镇党委委员,免去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永珍同志任西山农业园管委会副主任、金庭镇副镇长;
徐永俊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党政办主任,试用期1年;
黄仲芳同志任西山农业园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安监办)主任,试用期1年;
俞扬海同志任金庭镇副主任科员;
张伟同志任高新区(筹)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菊泉同志任长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免去高新区(筹)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职务;
华利民同志任高新区(筹)纪工委书记、长桥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伟荣同志任高新区(筹)人武办主任,免去高新区(筹)政法和安监办(综治办)主任职务;
张正才同志任高新区(筹)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祝才千同志任高新区(筹)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人社局局长;
徐成同志任高新区(筹)管委会副主任、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文兰同志任高新区(筹)机关党委副书记;
徐永昌同志任高新区(筹)纪工委副书记、长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黄卫新同志任高新区(筹)监察室副主任;
徐旻霞同志任高新区(筹)“两新”党委副书记,免去高新区(筹)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钱华同志任高新区(筹)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长桥街道政协工委副主任职务;
周云明同志任高新区(筹)建设局局长,免去高新区(筹)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赵静方同志任高新区(筹)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高新区(筹)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朱伟荣兼任高新区(筹)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徐祖荣、徐美新同志任长桥街道副主任科员;
李永亮同志任郭巷街道人武部部长;
张勇坚同志任郭巷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郭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莹同志任郭巷街道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不再担任临湖镇副镇长职务;
范程同志任郭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进德同志任横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免去吴中科技金融管理局(东太湖科技金融城管理局)局长职务;
顾蔚雯同志任横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免去区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徐海林同志兼任的横泾街道人武部部长、政协工委副主任职务;
蔡文娟同志任横泾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横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袁伟华同志任横泾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试用期1年;
俞高妹同志任横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金华红同志任横泾街道纪工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横泾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王建生同志任横泾街道工会主席;
席月心同志任横泾街道副主任科员;
王岳同志任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黄东同志兼任城南街道政协工委主任;
免去吴川英同志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吾为人同志任城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列吴川英同志之后),免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沈敏同志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志华同志任城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职务;
张俊峰、王钦同志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金生同志任城南街道工会主席;
史才林同志任越溪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越溪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徐学明同志任越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免去苏州太湖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周进瑞同志兼任越溪街道政协工委主任;
张军同志任越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列周进瑞同志之后),免去区金融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明同志兼任的越溪街道政协工委副主任职务;
仲文友同志任越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越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薛招福同志任越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越溪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吴静波同志任越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顾洪建同志任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戚敏同志兼任香山街道政协工委主任,免去香山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戚连康同志兼任的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虞晓东同志任香山街道纪工委书记,免去兼任的香山街道政协工委副主任职务;
顾霞勤同志任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王正同志不再担任香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晴同志任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委员;
陈勤华同志任区林场党委委员;
吴金凤同志任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免去东山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金雪明同志任区政协海外联络委主任,免去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庭镇党委副书记、委员、镇长职务;
薛国强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免去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李臻同志任团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
汪庆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高新区(筹)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沈亚民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区信访局纪检组长职务;
华伟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列黄国锋同志之后),免去横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朱涛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群同志任区文明办副主任,免去胥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胡伟同志任区委农办副主任,免去西山农业园区党政办主任职务;
俞菊同志任区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免去木渎镇党委委员职务;
徐磊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免去东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顾焕忠同志任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越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军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西山农业园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安监办)主任职务;
严鸣同志任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列杨飞镛同志之后),免去城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沈雪华同志任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免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孙春根同志兼任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免去兼任的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沈映珍同志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列孙龙英同志之后),免去郭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舒心同志任开发区“两新”党委副书记,免去开发区组织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沈荣华、唐琼同志任吴中东太湖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周林同志任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过钦军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张晓江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提名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