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干部教育监督 > 干部教育培训
我省转发中组部通知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能力的培训
发布时间:2008-03-13   点击次数:

    目前,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能力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提高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能力的培训。要明确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能力培训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公共事件处置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班次教学中都要增加公共事件处置的内容。各地、各部门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也要增加公共事件处置方面的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