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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党委加强干部管理有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7-03-1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培养年轻干部,切实把思想素质好、专业技术精、管理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选拔到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岗位上,交通局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交通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机关中层干部正职、系统各事业单位(含各镇区交管所,下同)正职,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人编制的年满48周岁);机关中层副职、系统各事业单位副职以下,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人编制的年满48周岁)。原则上应退离现职岗位(退下后仍享受原在职岗位的经济待遇)。
    二、凡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一般不再提拔到机关中层正职和系统各事业单位正职岗位。
    三、到机关任中层副职和系统各事业单位副职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提拔到副职岗位上的,原则上不能超过提拔正职所规定的年龄要求。
    四、任机关中层正副职和系统各事业单位正副职岗位的干部,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职中层干部凡45周岁以下者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所在单位应提供条件组织各种文化补习,在近期内达到要求。被提拔对象所具备的文化知识力求同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岗位相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