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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组织部提出增强“四种意识” 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努力争当表率
发布时间:2007-05-25   点击次数:

日前,市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暨效能建设推进大会精神,明确下一步要围绕增强“四种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努力争当表率。一是增强服务发展的意识。坚持为“两个率先”选人才、配干部,研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保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相关工作,科学考量干部,规范选任程序,确保换届取得圆满成功。二是增强创新创优的意识。一手抓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民主开放条件下借助外力整合资源做好组织工作的新方法,不断拓宽组织工作与基层群众、与其他部门、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渠道;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组工干部和组织工作创新成果评比表彰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一手抓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部内部各项工作规程,优化办公效能;坚持内部交流轮岗、考核评先、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内部人事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争创市级机关廉政文化示范点,树立和展示组织部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继续搞好机关与社区党组织“双结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热心为基层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加快构建“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的长效机制。四是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多层次监督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组织工作政策和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发挥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队伍作用。充分利用公共传媒,继续办好苏州日报“今日党建”专栏、苏州电视台“七月阳光”栏目、“苏州党建”网站等媒体平台,加大组织工作宣传力度,更大范围接受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