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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支撑!区委组织部出台“五研判五激励”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06   点击次数:

    村(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最前沿,守住村庄社区就是守护广大群众。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振基层干部抗击疫情的精气神,今天,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一线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五研判五激励”的意见》,用务实举措为基层干部加油鼓劲。


  五个研判

  一是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班子是否坚强有力,运行有效顺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二是分析研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履行主体责任,靠前指挥,敢于担当作为,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三是分析研判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是否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守岗位、带头示范,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带领群众抗击疫情、攻克时艰。

  四是分析研判区、镇两级乡村振兴后备干部是否冲锋在一线、战斗在最前沿,自觉向先进模范对标对表,积极要求进步,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分析研判其他党员骨干是否牢记党员身份、恪守宗旨意识,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群众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五个激励:

  大力提拔重用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注重从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强化考核奖励在一线防控工作特别出色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可按一定比例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考核结果适用《村(社区)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评苏州市乡村振兴带头人、社区治理带头人。七一表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在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提高岗位报酬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表现优秀的,在《吴中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中,所处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要求可缩短1年;表现特别突出的,岗位等级可直接晋升1级。

  及时发展入党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上级党(工)委批准,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可及时明确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重关心关爱使用好划拨党费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村(社区)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家庭发生特殊困难的党员或其家庭,由区党内关爱资金或党员关爱基金按规定给予帮扶。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村(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