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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报:江苏苏州吴中区固化“六有”要求
发布时间:2016-04-22   点击次数: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明确“人才工作有专员、人才运行有机制、人才发展有经费、人才吸引有政策、人才集聚有环境、人才服务有特色”的六有要求,以制度创新优化人才生态环境。要求各地明确人才工作专员12人;建立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办,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挂钩本地区一家人才企业和一名高层次人才;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人事报》201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