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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出台《全区农村、企业退岗定工干部实行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1-07   点击次数: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吴中区在完善农村在职村干部报酬三级统筹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全区农村、企业退岗定工干部实行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并配套下发了有关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补助对象的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以及业务管理的具体部门。对连续担任5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村、企业定工干部进行专项补助。目前,此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力争在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