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列同志任城区党工委书记、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向上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汪庆丰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免去城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泽民、薛华、张建琳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荣德明同志兼任的城区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孙春根同志兼任的城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陆育新同志兼任的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建宏同志任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吴林木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长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正观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长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曹菊英同志任长桥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华同志任长桥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华利民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党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全荣同志任城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非公有制经济党委书记;
麻琪彬、周琬虹同志任城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俞慧娥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局长;
祝才千同志任城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副局长;
蔡惠荣同志任城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菊泉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建设局局长;
李东毅、柳建刚同志任城区建设局副局长;
张维明同志任城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杨霞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局长;
陈琴明、陆梅华同志任城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副局长;
马宏伟同志任城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周云明同志任城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汪成洁、范建华同志任城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张伟荣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政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庄小明、许祥武同志任城区政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正才同志任城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吴永明同志任城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沈彬同志任城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沈新华同志任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主任;
徐旻霞同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副主任;
朱伟荣同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职务;
徐永昌同志任城区监察室主任,免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静方同志任城区机关党委书记,免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海龙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人民武装办公室主任;
施金华同志任城区人民武装办公室副主任;
张继华同志任城区党工委委员、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城区总工会主席;
刘臻同志任城区总工会副主席;
蒋苏祥同志任城区苏苑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卫新同志任城区苏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汤宝林同志任城区龙西管理办公室主任;
余文兰同志任城区龙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振华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越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