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同志任共青团吴中区委书记、区青年联合会主席,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斌同志兼任的共青团吴中区委书记、区青年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沈爱华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顾静瑜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姚瑞元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沈玉宝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区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毛刚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善生同志任区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卫星同志兼任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卫国同志兼任的西山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金庭镇党委副书记、委员、镇长职务;
免去何建兴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陆建林同志任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明确周福勇、周志锋同志为正科级干部;
赵夫泉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科员,免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职务;
周晓红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许晓峰同志任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继昌同志任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钱东辉同志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区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雪峰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戴晓民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万礼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蕾同志任区妇联副主席,免去东山镇副镇长职务;
陈培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区人大常委会苏苑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王泽民同志任城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龚艳同志任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免去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黄明康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免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澄寅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龙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金佳林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党政办主任科员,免去苏州太湖旅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戴小林同志任苏州太湖旅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徐学明同志任苏州太湖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苏州太湖旅游发展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沈博名同志任苏州太湖旅游发展集团公司总经理;
徐天骅同志任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洪良同志任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东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钱庆强同志任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吴国成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人武办主任,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查文鳌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樊建明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工会副主席;
陆凯同志任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徐敏同志任金庭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顾巧根同志兼任甪直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顾汉明同志兼任的甪直镇党委委员职务;
徐宏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免去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顾霞勤同志任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林水元同志兼任临湖镇党委副书记;
徐磊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林玺同志任郭巷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免去郭巷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李惠芬同志任区粮食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