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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整情况(十二)
发布时间:2013-12-29   点击次数:
 

宋阳同志任区文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韩立波同志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蒋兆忠同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许晓峰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陈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胡江松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科员,免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顾志男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免去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王岳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顾进方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区财政局东山分局局长职务;

黄培龙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财政局临湖分局局长职务;

陆建洪同志任区财政局东山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陆健勇同志任区财政局临湖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许晓华同志任度假区财政分局副局长,免去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洪同志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职务;

王海赳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于卫良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职务;

马文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试用期1年);

矫文忠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区科协副主席职务;

吕晓红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

徐乐萍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科员,免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陆福兴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免去区供销合作社纪检组长职务;

王晓菁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1年);

查伟峰同志任区文联主席,免去区人大常委会郭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陆振荣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郭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逸凯同志任区科协副主席,免去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华伟同志任区委农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蒋吉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胡艳明同志任区总工会纪检组长;

杨红玉同志任区司法局纪检组长;

朱亮同志任区商务局纪检组长;

顾雯雯同志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1年);

顾德胜同志兼任木渎镇党委委员;

陈仕宝同志任木渎镇副主任科员,免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钱军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

郑尧标同志任胥口镇主任科员,免去胥口镇人武部部长、人大副主席职务;

冯尊华同志任胥口镇主任科员,免去胥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姚玮峰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区委非公经济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张明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叶龙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试用期1年);

姚杰同志任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黄东同志任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青同志任区林场党委书记,免去去林场场长职务;

周晓春同志任区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免去胥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沈觅同志兼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党工委书记;

荣德明同志兼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主任;

刘叶明同志兼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陆建林同志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许玲同志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区纪委常委职务;

张少怡同志兼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党工委委员;

张艳同志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金剑锋同志任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尤培泉同志任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毅君、吴婧同志任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吴飞同志任城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免去区委党校主任科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