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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整情况(2010年1月)
发布时间:2010-03-22   点击次数:

干部调整情况

(20101)

 

张阿梅同志任区政协党组书记,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张阿土同志区政协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冯健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免去顾建明同志区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建荣同志任区委办公室主任;

吴建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菁华同志任区财政局正科职干部,免去兼任的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职务;

时新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吴中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兼任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陆志伟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仲益民同志任越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学斌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职,列沈伟民之后);

沈斌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宋瑛鹰同志任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戚建明同志任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主任,免去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董明清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免去东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东山镇镇长职务;

吴妤同志任东山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免去共青团苏州市吴中区委书记、青联主席职务;

石月平同志任区政协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仁林同志任区政协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张永康同志任区政协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明确为正科级干部,免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胡惠萍同志任区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周阿四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明确为正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魏苏涛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陈晞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明确为正科级干部,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龚艳兼任的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职务;

夏钰林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

杨红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列徐建华之后);

李向上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党委书记;

孙新元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党委副书记;

李文君、李小琴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党委委员;

秦荷英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耿开华同志任区水利(水务)局主任科员;

陆永娟同志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君玉同志任区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岳雄伟同志任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区审计局纪检组长职务;

吴菊林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列岳雄伟之后);

朱利华同志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区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来优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兼任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一风同志任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兼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金庭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不再担任金庭镇镇长职务;

周月明同志任金庭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免去香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薛华同志任香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免去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肖冬梅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正科级,列董明清之后)

唐金才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主任科员,免去区级机关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郁建国同志任区级机关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涤同志任区文联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文联主席职务;

柯德银同志任区文联主席,免去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何国平同志任区侨联副主席;

马东虹同志任区科协副主席,免去区纪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沈金林同志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伟武同志任区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沈默同志任区文联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文联副主席职务;

周晓敏同志兼任区红十字会会长;

朱瑞良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1年;

徐海龙同志任苏州太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横泾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朱巍同志兼任的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职务;

张永平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试用期1年;

明确孙宝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

明确袁佳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

叶青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骆国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王金福同志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主任;

周菊英同志任木渎镇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木渎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免去查小林同志甪直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金柿根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副书记;

顾汉明同志任甪直镇副镇长;

居海荣同志任甪直镇党委委员,免去甪直镇车坊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顾玉林同志胥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澄寅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副书记,免去胥口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顾洪建同志任胥口镇党委委员;

免去朱正龙同志东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明确邱惠萍同志为正科级干部;

吴金凤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东山镇副镇长职务;

汤卓献同志任东山镇党委委员,免去东山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马志伟同志任东山镇副镇长;

周景裕同志任东山镇纪委副书记;

张金康同志任临湖镇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临湖镇副镇长职务;

查永明同志任临湖镇主任科员,免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蔡阿木同志任临湖镇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临湖镇工会主席职务;

史文刚同志任临湖镇工会主席,明确为正科级干部,免去临湖镇党委委员职务;

沈华芳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委员;

朱华平同志任临湖镇党委委员,免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岳荣同志临湖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李文华同志任临湖镇纪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严金泉同志任临湖镇副镇长;

免去朱建兴同志金庭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免去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钱家龙同志任金庭镇党委副书记;

顾志红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徐军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机关党委副书记,试用期1年;

蒋盈明同志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监察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沈忠祥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吴中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主席职务;

顾建忠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主席;

杨和芳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免去吴中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司马健英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郁永德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燕婷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杨霞同志任长桥街道纪工委书记;

吴林木同志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继华同志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郁克铭同志任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免去横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办事处主任职务;

许文龙同志任横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免去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明确吴建德同志为正科级干部,免去横泾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职务;

徐海林同志任横泾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试用期1年;

金卫国同志任横泾街道主任科员,免去横泾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小毛同志任郭巷街道主任科员,不再担任郭巷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剑清同志任郭巷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郭巷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查伟峰同志任郭巷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郭巷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秦晓良同志任郭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试用期1年,免去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祝其林同志任郭巷街道主任科员,免去郭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金春林同志任郭巷街道党工委委员;

王福根同志任苏苑街道主任科员,免去苏苑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蒋苏祥同志任苏苑街道党工委委员;

许祥武同志任苏苑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试用期1年;

免去谢罡同志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施关亮同志任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免去李秋才同志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委员、区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

仇全官同志任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免去季小敏同志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委员职务;

吾洪明同志任吴中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免去狄克春同志兼任的甪直镇车坊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秦强同志兼任的甪直镇车坊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庄小明同志兼任的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永民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610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明确董春华、王强、李见明、宋阳、吴荣、严鸣等6名同志为副科职干部;

王永良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吴明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兼任的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毛刚、戴晓东、周晓红、袁建东、解振同、荣伟铭等6名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宋银林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卫良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陈嘉维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汪庆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地震局局长;

许建昌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哲敏、钱二星、沈雪华、张洪良、姜浩等5名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赵继红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张少华同志任区农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徐雪棣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林业局局长;

沈亚夫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水产局局长;

周雪芳同志任区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健同志任区农业局党委委员;

马惠民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

顾志华、黄炳元、赵伟政、林建良等4名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陆建明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石青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黄文伟、周忠伟、鲍丽君等3名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朱培方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贺悦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范伯乐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梅建琴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郭福堂、张艳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顾敏娟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金楠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唐顺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魏强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刚同志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建华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岳林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小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兼任统计局局长;

赵雪元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兼任物价局局长,免去木渎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木渎镇藏书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龙、张庆发、韩江、王建瑾等4名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高同银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燕华、黄国锋、薛继红等3名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

王卫星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党委书记,免去兼任的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袁坚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中小企业局局长;

沈云、张烨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张道元、陈鸣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童为民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也鸣同志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万书勤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

黄斌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秦刚、朱水坤、周云明、李忠军等4名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顾满泉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王剑云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免去兼任的区文体局纪检组长职务;

唐峥嵘同志任区文体局纪检组长;

章敏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姚瑞元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

许建良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

顾巧根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吴小兵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徐丽辉同志任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王金海同志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程飞同志任区旅游局局长;

王罕红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戴阿明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徐敏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

周丽强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房管分局局长职务;

李福林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

唐根福、冯印、沈亚民等3名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孙春根同志任区接待办公室主任;

毛曦雪、周韵任区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周苏国兼任区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陆卫平同志任区档案局(馆)局(馆)长;

陈昆萍、朱翔凌、翁建明等3名同志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胡江松同志任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顾志男、卢建平、顾振华等3名同志任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

张筠风同志任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俞云男同志任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科员;

潘强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党组书记;

董志勋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徐乐萍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