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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信息(2009年6月)
发布时间:2009-07-03   点击次数:

钟毅同志任区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曹萍同志区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金永福同志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职务;

赵夫泉同志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免去区纪委常委职务;

许玲同志任区纪委常委;

沈波同志任区委农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区委农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丽强同志任度假区房管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钱家龙同志兼任的开发区房管分局局长职务;

王永芳同志任开发区房管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赵继红同志任房管局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

徐兴奎同志任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区政法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戴晓东同志兼任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许国瑾同志兼任吴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二级局)局长;

王晓刚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

朱天文同志任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史才林同志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职务;

袁佳同志任区检察院纪检组长;

朱培方同志任区贸易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王建初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陈培华同志任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

卞雪芳同志任区总工会主任科员,免去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夏巍同志任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试用期1年;

免去顾志红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徐伟英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国英同志任区文联副主席;

郑期林同志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科级干部,免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严益民同志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科级干部,免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校长、党委委员职务;

杨兵同志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汤晓敏同志任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副校长,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

张晓逸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1年;

胡伟忠同志任区疾控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胡浩同志兼任的区国裕公司总经理职务;

章为民同志任区国裕公司总经理;

潘瑞根同志任区国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王也鸣同志兼任的区工业资产公司总经理、国资党委委员职务;

张平同志任区工业资产公司总经理;

沈博名、杨玉香同志任区旅游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徐志英同志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张伟平同志任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培英同志兼任的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柳春红同志任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张文元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正才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局长;

舒兴元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顾进方同志任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伯清同志任度假区财政分局局长;

柳培康同志任度假区财政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炜烨同志任度假区财政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惠金芳同志任区财政局木渎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王林男同志任区财政局直分局局长;

周雪明同志任区财政局胥口分局局长;

王继红同志任区财政局东山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黄培龙同志任区财政局临湖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尚宝清同志任区财政局长桥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

丁长生同志任区开发区财政分局副主任科员;

李鸣生、黄伍林同志任度假区财政分局副主任科员;

沈炳荣同志任东山镇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东山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周丽华同志任东山镇人大副主席(正科级),免去东山镇党委委员职务;

李兴康同志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主任科员,免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雪生同志任光福镇主任科员,免去光福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李青同志任光福镇纪委书记;

徐永根同志任光福镇主任科员,免去光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朱钰兴同志任光福镇党委委员;

钱建良同志任光福镇副镇长;

陈德宇同志任越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陈小弟同志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免去张炳生同志直镇车坊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凌峰同志兼任金庭镇党委委员,免去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戚连康同志兼任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金庭镇党委委员职务;

季苏毅同志兼任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陆韧同志兼任东山镇党委委员;

免去顾信光同志胥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夏益鸣同志兼任胥口镇党委委员;

庄小明同志兼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免去临湖镇党委委员职务;

李文斌同志兼任临湖镇党委委员;

许建华同志兼任越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