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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任免信息(2007年11月)
发布时间:2007-11-22   点击次数:
 

徐金男同志任木渎镇委员,免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王军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免去木渎镇工会主席职务;

周菊坤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免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军同志任木渎镇副镇长;

周菊英同志任木渎镇人大副主席,免去木渎镇副镇长职务;

吕玉龙同志任木渎镇工会主席,免去木渎镇委员职务;

张军同志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凤珍同志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主任科员,免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泉根同志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免去木渎镇藏书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沈杉楠同志任甪直镇副书记;

洪涛生、马小红同志任甪直镇副镇长;

顾汉明同志任甪直镇委员,免去甪直镇副镇长职务;

陈菊林同志任甪直镇委员,免去甪直镇人大副主席、工会主席职务;

王林男同志任甪直镇委员(试用期一年);

陆道荣同志任甪直镇车坊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杏根同志任甪直镇主任科员,免去甪直镇副书记、车坊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金泉同志任甪直镇副主任科员,免去甪直镇委员、人武部长职务;

杨三元同志兼任甪直镇人武部长;

吕炳根同志任胥口镇镇长,免去胥口镇纪委书记职务;

许小芳同志任胥口镇纪委书记,免去胥口镇副镇长职务;

沈小红同志任胥口镇副书记;

曹永良同志任胥口镇人大副主席,免去胥口镇副镇长职务;

黄文伟同志任胥口镇工会主席;

朱水法同志任胥口镇主任科员,免去胥口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卞志军同志任胥口镇主任科员,免去胥口镇工会主席职务;

朱正龙同志任东山镇人大主席,免去东山镇副镇长职务;

徐学明同志任东山镇副镇长;

李少雄同志任东山镇委员(试用期一年);

马雪生同志任东山镇主任科员,免去东山镇人大主席职务;

吴根兴同志任临湖镇人大主席,免去临湖镇纪委书记职务;

滕开禄同志任临湖镇纪委书记,免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顾强同志任临湖镇副书记;

朱华平同志任临湖镇浦庄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岳荣同志任临湖镇纪委副书记;

陈福官同志任临湖镇主任科员,免去临湖镇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张金康同志临湖镇委员职务;

顾益坚同志任光福镇副书记、镇长,免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明确许雪生同志为正科级干部;

王卫国同志任光福镇副书记、兼太湖科研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光福镇纪委副书记职务;

杨永康、方国顺、郁利平同志任光福镇副镇长;

徐海忠同志任光福镇纪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水元同志任光福镇工会主席,免去光福镇委员、副镇长职务;

黄琪斌同志任光福镇主任科员,免去光福镇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叶耀康同志兼任的光福镇委员职务;

张月兴同志任金庭镇副镇长、农业园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胡勇同志任金庭镇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晓春同志任金庭镇委员;

周永珍同志任金庭镇工会主席;

仲长明同志任农业园区副主任,免去度假区旅业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军、张建明同志任农业园区委员(试用期一年);

戚凤生同志任金庭镇主任科员,免去金庭镇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顾岳明同志兼任的农业园区委员职务;

免去黄雪峰、陆亦章同志兼任的农业园区副主任职务;

姚永根同志任长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免去长桥街道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薛华同志任长桥街道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霞同志任长桥街道副书记,免去横泾街道委员职务;

朱振华同志任长桥街道委员,免去长桥街道工会主席职务;

张全荣同志兼任长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吴永明同志任长桥街道工会主席;

免去陆增林同志兼任的长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龚观荣同志任郭巷街道委员;

吕永刚同志任郭巷街道委员(试用期一年);

周荣清同志任横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免去金庭镇委员、副镇长职务;

徐金泉同志任横泾街道主任科员,免去横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郁文明同志任城南街道副书记,免去城南街道副主任职务;

刘文兴同志任城南街道委员;

杨文同志任城南街道委员(试用期一年);

韩云亮同志任城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征岳同志任越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免去越溪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张建琳同志任越溪街道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免去开发区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钱耀明同志任越溪街道主任科员,免去越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虞晓东、徐宏同志任香山街道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许晓华同志兼任的香山街道委员职务;

俞惠娥同志任苏苑街道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免去苏苑街道副主任职务;

麻琪彬同志任苏苑街道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正观同志任苏苑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免去沈炳根同志兼任的苏苑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王福根同志兼任的苏苑街道副主任职务;

沈文群同志任龙西街道副书记;

汤宝林同志任龙西街道副主任;

顾民同志任龙西街道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祝才千同志任龙西街道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仲长春同志兼任的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

周菊明同志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免去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徐季鸿同志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科员,免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永福同志任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免去区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

施玉根同志任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免去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王伟明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红卫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政协党组成员,免去金庭镇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陈龙元同志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职务;

陈惠刚同志任区政协经济科技委主任;

吴宝兴同志任区政协海外联络委主任科员,免去区政协海外联络委主任职务;

严双喜同志任区政协海外联络委主任,免去区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姚东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区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曹富同志任区社科联主席;

许文清同志任区社科联副主席,免去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海龙同志任区委办副主任,免去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席与翀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免去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立勇同志任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王一中同志任区劳动社保局主任科员,免去区劳动社保局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永良同志任区劳动社保局局长;

袁建东同志任区劳动社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燕伶同志兼任的区劳动社保局纪检组长职务;

于卫良同志任区劳动社保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殷忠明同志任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免去罗家荣同志区外经贸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卫星同志任区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免去光福镇副书记、镇长职务;

杨思平同志任区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免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宗教局局长职务;

夏健同志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宗教局局长,免去区水产畜牧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徐雪元同志任区宗教局副局长,免去胥口镇委员职务;

免去高庆凤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丁晓娟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光福镇委员、副镇长职务;

免去徐和勤同志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顾建东同志任区安监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免去叶建中同志胥口镇副书记、镇长职务;

张烨同志任区经贸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徐兆艺同志任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兴元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云秀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甪直镇委员、副镇长职务;

朱筱菁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建华同志兼任区司法局纪检组长;

陆彩霞同志任区文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惠民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免去龙西街道副主任职务;

赵琴华同志任区妇联主任科员,免去区妇联主席职务;

唐华琴同志任区妇联主席,免去长桥街道副书记职务;

朱荧同志任区工商联副会长、党组成员,免去区工商联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其林同志任区残联副理事长;

孙剑荣同志任区机关事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区机关事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胡江松同志任区机关事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免去王琪同志兼任的区贸易局局长职务;

潘强同志任区贸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免去临湖镇委员、副镇长职务;

刘怀忠同志任区贸易局主任科员,免去区贸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沈雪华同志任区房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光福镇副镇长职务;

肖冬梅同志任区水产畜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列冯建荣之后,正科级),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吕梅良同志任区水产畜牧局副主任科员;

谭伟元同志任区发改局主任科员,免去区发改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杨德明同志任区科技(知识产权)局主任科员,免去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赵燕萍同志任区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明确陆建明、曹菊英、叶建勇同志为正科级干部;

范永齐同志任开发区主任科员,免去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叶明同志兼任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董事长;

顾祥元同志任吴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华泉福同志任兼任度假区政法委书记;

何建兴同志任度假区党政办主任;

戚敏同志任度假区党政办副主任;

周诞宪同志任度假区党政办主任科员;

金澄同志任度假区组织人事局局长;

陈务农同志任度假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蒋盈明同志任度假区监察局副局长;

赵立新同志任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光福镇副书记职务;

朱建康同志任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吴坚同志任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陆玉英同志任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兴龙同志任度假区社会事业局主任科员;

钱江同志任度假区建设局局长,免去胥口镇副书记职务;

顾建国、沈爱华同志任度假区建设局副局长;

戴小林同志任度假区招商局局长;

张汉明同志任度假区农业发展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农办主任);

王智青、李青同志任度假区农业发展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农办副主任);

鲍羚同志任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局局长)局长;

王月新同志任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局副局长)副局长;

李文龙同志任太湖科研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免去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周为民同志任太湖科研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