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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伦春旗打好“组合拳”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定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7   点击次数:
 

近年来,内蒙古鄂伦春旗不断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在农村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旗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大幅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待遇,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履职的监督管理,促村党支部书记勤奋履职。

两定两审一承诺——干得好不好,一看便知晓。每年年初,村党支部书记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报支部大会和乡镇党委审议,两审通过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要求每位村党支部书记结合村情民情,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内容避虚就实,具体到每件事情上,明确到每个数字上,有操作可比性、效果可见性。目前,全旗82个行政村“两定两审一承诺”情况已全部完成,确保村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双述双评一通报——干得行不行,群众评一评。每年年底,村党支部书记向乡镇党委述职,接受党委评议;向本村党员群众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群众测评”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在各乡镇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考核时,邀请村组干部、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参加述职测评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在测评大会上进行述职,与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评议后,由村民代表计票、监票,当场通报评议结果。“党委评议”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邀请乡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包村干部,召开测评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分别述职述廉,与会人员逐个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当场计票,公布结果。

一考二谈一运用——干得怎么样,组织有本帐。建立“考核+测评+约谈”的科学考核评定机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专项考核细则,由乡镇党委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测评结果,对考核结果不好的村党支部书记,采取乡镇党委书记找村党支部书记约谈;乡镇组织部门找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成员、普通党员、群众代表约谈的方式,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情况,最后确定考核档次。同时,强化考核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履职差、作风不好、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70%的、连续两年考评排末位的,对村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撤换;对带头上访或对本村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处置不力,以及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严重失职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乡镇对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建立考核台帐,上报旗委组织部备案。